北京税务:1月份城镇医保将各自于7日和15日开展扣款

2021-01-06 15:47:28

赚钱 http://www.8k.net.cn/wz/mah/2R49.html

原题目:北京税务:1月份城镇医保将各自于7日和15日开展扣款

依照“医疗保险核准、税收征缴”标准,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京人社厅农合发〔2017〕250号)有关要求,为保证 2020年12月经医疗保险单位核准缴费的当地城镇居民基础医保的参保人,圆满完成缴费享有诊疗工资待遇,现将2021年1月份缴费方法等事项通知以下:

一、缴费方法

(一)金融机构代缴缴费方法

北京市税局各自于2021年1月7日、15日授权委托参保人挑选的金融机构开展扣款,并向参保人到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留存的参保人或其家属手机号发送信息,意见反馈金融机构扣款結果。

(二)银行柜台缴费方法

北京市税局已协同12家金融机构(中国邮储银行、北京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行、建行、交行、招行、光大、民生银行信用卡、中信、浦发、华夏银行信用卡)启用银行柜台缴费业务流程。参保人需带上参保备案时应用的身份证(代交社保工作人员需带上自己身份证及参保人参保备案时应用的身份证)于2021年1月4日-15日(工作日内15:00前,休息日以外),前去所述银行柜面银行柜台申请办理现钱缴费业务流程,在其中,已留存扣款银行账户的参保人到7日、15日不可以申请办理银行柜台缴费业务流程。

(三)在网上自助式缴费方法

2021年1月20日-23日6:00至22:00,24日6:00至18:00,参保工作人员可应用在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留存的参保人或其家属手机号申请注册并登录“北京市社保在网上综合服务平台(http://rsj.beijing.gov.cn/csibiz/)”开展在网上自助式缴费。

二、温馨提醒

(一)提议已在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中留存扣款银行帐户信息内容的参保人首先选择金融机构代缴缴费方法,并保证 在金融机构代缴前1日余额充裕,及其保证 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中留存的扣款金融机构账户名称、银行卡卡号与具体的扣款金融机构账户名称、银行卡卡号一致,如不一致将没法扣款取得成功。

(二)未在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留存扣款金融机构账户名称、银行卡卡号的参保人挑选银行柜台缴费或在网上自助式缴费方法缴费。

(三)应用中华共和国第二代身份证之外的身份证申请办理参保备案的参保人,参保人或其代交社保人如挑选银行柜台缴费方法,请前去中国邮储银行或交行申请办理银行柜台缴费。

(四)参保人可在进行缴费下月五日后根据“北京市社保在网上综合服务平台(http://rsj.beijing.gov.cn/csibiz/)”查看缴费取得成功結果。

(五)当地城镇居民基础医保参保相关的事宜依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17〕29号)实行,资询服务电话12333;缴费相关的事宜资询税收单位服务电话12366。

因为春节长假等缘故,2月份缴费方法及時间再行通知。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国税总局北京市税局

2020年12月31日

来源于:北京税务微信公众平台

责编:贾楠 SN245

新浪微博/微信扫一扫去APP查询

上一篇:

下一篇:

Copyright© 2015-2020 遂川新闻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