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一民警包庇违法强拆他人房屋者,7年后被判刑

2020-11-22 17: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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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前,河南南阳仲景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四大队)时任大队长朱天才,对辖区的违法强拆行为不予立案侦查,并在上级公安立案后,仍只对违法强拆嫌犯做了个笔录,然后给予取保候审,导致嫌犯逍遥法外。多年后,该违法强拆案背后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扫黑除恶中被“一窝端”,这起徇私枉法案才浮出水面。

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的判决书显示,朱天才因犯徇私枉法罪,被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在原南阳地区司法处劳改石料厂工作的朱天才,便与在此服刑的马锋认识。马锋刑罚执行完毕后,两人仍保持联系。2010年11月,朱天才到南阳市公安局仲景分局任四大队负责人后,两人联系频繁。2011年6月,朱天才还在马锋家中向其索要独山玉石一块。

此时,马锋已是一名有钱有势的地产商人。2013年9月,马锋实际控制的南阳市仁华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华公司”)在仲景公安分局四大队辖区开发澜湾盛景项目(竹苑小区)期间,与住户林某、郭某、陈某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三家拒绝拆迁。同年9月3日,马锋与仁华公司法定代表人曹云良指使李东坡和马红卫(三人均已被判刑)等人对上述三家房屋的部分墙体予以毁坏。次日,郭某、林某先后报警,仲景分局四大队民警李某等人接警,并向朱天才汇报,朱天才指示:赶紧赔偿调解处理,调解不了按程序处理。

因朱天才未及时指示立案并安排人员实施有效的侦查措施,李东坡于9月7日纠集人员将上述三家房屋全部强行拆除,仲景公安分局于当日立案侦查。同年9月9日,仲景分局决定对李东坡刑事拘留,并对曹云良和马红卫办理传唤、刑事拘留手续,但二人均未到案。

后马锋找到朱天才请求予以关照,朱天才承诺:不会抓曹云良、马红卫,来了给他们记个笔录办理取保候审,这事就算了。法院认为,朱天才明知李东坡、曹云良、马红卫毁坏的房屋价值巨大,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为徇私情、私利,未督促办案人员对被毁房屋进行价格鉴定,未使李东坡、曹云良、马红卫等人受追诉。

2013年9月29日,郭某、林某、陈某等人被迫与仁华公司签订赔偿协议后,朱天才未组织人员对协议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核实,即让马锋通知曹云良和马红卫找其投案。

同年10月18日、24日,曹云良、马红卫先后找朱天才投案。朱天才指示李某:问个笔录,办理取保候审,这事就算了。李某对二人分别讯问后办理了取保候审。此后,朱天才未安排人员对案件进行继续侦查,对三名犯罪嫌疑人放任不管。

直至2019年8月,李东坡、曹云良、马红卫因参加以马锋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被镇平县公安局立案侦查。2019年8月12日,因涉嫌职务犯罪,朱天才被唐河县监察委员会留置。

唐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朱天才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其行为构成徇私枉法罪。2020年9月14日,法院一审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据河南南阳中院于2020年7月公布的典型案例,马锋等49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是南阳市近年来少有的影响重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该组织通过暴力强拆等违法犯罪、违法建成澜湾盛景项目,出售房产攫取2.7亿元资金,敲诈勒索他人300余万元资金,对小区业主强卖水泥、沙石等谋取非法利益。2011年5月至案发,该组织以暴力、威胁为手段,通过强占土地,暴力拆迁,逃避政府监管,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毁财、强迫交易、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等违法犯罪7类70余起。该组织通过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树立了自己的恶名,确立了强势地位,践踏社会法治,挑战政府公权,形成了对他人的威慑和心理强制,导致群众安全感下降,部分群众对政府失望,对社会不满。

2019年12月28日,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马锋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8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其余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二十年不等的刑罚。

一审宣判后,马锋等 38人提出上诉,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于2020年6月26日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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