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杯”一时爽,拘留处罚火葬场!

2020-10-25 13:41:00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可总有人不听话,不仅开车喝酒,还碰上“杯”了。

一边开车一边喝酒碰杯,毫无危险意识

9月22日晚上,网上流传出一段“成都男子喝酒开车还碰杯”的视频。在视频中,副驾驶未知的男子手拿一瓶开盖啤酒,镜头转向驾驶员,其手中也有一瓶一样的开盖啤酒,两人还碰了杯,并开心地说道:“干杯!”之后开车的驾驶员将手中的啤酒举起并喝了起来。

“碰杯”一时爽,拘留处罚火葬场!

后来这段视频被传到网上引起大量网友观看,有热线市民还打了报警电话。交警在接到举报后立即对视频中的人员和内容进行调查。

经警方调查发现,视频中的驾驶员叫吕某平,副驾驶上拍摄视频的人叫王某伟。两人在9月22日开车时合作拍摄了这段视频,后来交由王某伟将这段视频发布到网上,结果造成广泛的传播和恶劣影响。

9月23日,公安机关依法传唤了吕某平和王某伟二人。经过进一步的调查认定,驾驶员吕某平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驾驶机动车不得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规定,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元并记2分的处罚。

另外,吕某平和王某伟二人共同制作、拍摄并发布违法视频,引起了广泛的传播和不良社会影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寻衅滋事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依法对两人处以14日行政拘留。

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yang chan jami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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